補給士盜賣軍品 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2014/10/13 11:05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擔任部隊經理補給士的陸軍上兵林億尚,趁職務之便,從102年12月起,將部隊迷彩服、迷彩褲及軍毯等裝備運出營區,出售給民間販賣軍品業者,半年內共計運出超過8百件軍品,今天被台南地檢署以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兩名民間業者則以收購贓物罪一併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員於101年9月起擔任部隊補給士,負責庫房管理,竟然未確實登陸庫房迷彩衣、褲及軍毯數量,並侵佔變賣,在案發期間,除了自行駕車外,還曾委託兩名不知情同袍,將軍品載往部隊外王姓婦人經營的軍品店存放,由於數量過多,王婦還協助尋找買家。
不久後,王婦找到同樣開設軍品社的蘇姓婦人,收取該批軍品,並從中收取每件50或70元不等佣金,總計蘇婦前後斥資26萬1000元購買軍品,林員獲利21萬7000元,王婦抽傭4萬3500元,大做無本生意。
全案經台南憲兵隊查獲,報請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循線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