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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男蟲挨告後 威脅女方公布裸照 判刑8月

男子郭東育被查獲到案。(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男子郭東育被查獲到案。(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2014/10/01 15:1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西班牙馬德里大學學歷的「網路男蟲」郭東育,曾因對女網友騙財騙色入獄1年,前年他又潛入新女友家,偷名牌包、iPhone手機,挨告後又傳簡訊恐嚇其中一女說要傳她的裸照給她親友看,威脅「妳先撤銷告訴再來談」,台北地院依恐嚇、竊盜罪將他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2月郭男出獄後,與胡姓女友交往,同年12月他趁胡女上班時,到她住處竊取名牌包、保養品,胡女報警,揪出竊賊竟是枕邊人。

郭男為了擺脫官司,屢傳簡訊給胡女「很多東西我都備分起來了,去美麗華、家裡的照片也備分好了」、「撤銷告訴再來談,大直拍的也給妳」、「還是給妳朋友、前男友也看看?」,威脅胡女撤告。

去年4月,郭男在網路搭訕想販賣二手包的李姓女網友,約她出來見面,陪她去診所看感冒,趁她進診間時,拿著她托他保管的LV名牌包與 iPhone 5手機就跑。

法官認定郭男犯行明確,犯後飾詞卸責,無心悔改,又是累犯,判他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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