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鎮長徐永煌 涉貪被起訴
2014/09/09 17:53
〔記者張勳騰、蔡政珉/苗栗報導〕無黨籍苗栗縣通霄鎮長徐永煌,被檢舉以自身實際負責的公司向其他公司借牌得標,苗栗檢方查出有11件以此手法,圖利所屬公司125萬元,另,徐永煌明知廠商間有借牌情事竟仍予以決標,被指控洩漏施作位置、單價等給熟悉的廠商,苗栗檢方今天依貪污、洩密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將徐永煌姊弟及承包商等14人提起公訴。
徐永煌回應說,檢察官起訴他是檢察官的職權,他必須尊重;但他質疑檢察官並未掌握具體事證,相信到法院審理後法官會還他清白。
苗栗檢方調查,徐永煌於99年3月1日擔任鎮長前,係營造公司實際負責人,於擔任鎮長後,公司雖更換登記負責人改為徐的姊姊,但徐永煌仍實際掌控該公司營運,仍為實際負責人。
檢方指出,徐永煌明知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相關規定,其公司不得參與投標通霄鎮公所發包的公共工程,但於100年、101年間,通霄鎮公所辦理「新埔里拱朝雲天宮環境改善工程」等11件工程類採購案時,徐的營造公司向其他廠商借牌投標,扣除借牌費用,使所屬公所獲利125萬餘元。
檢方指控,徐永煌得知「101年度通霄鎮縣管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淤工程」招標案有利可圖,乃借牌投標,再轉包給其他包商,再收取1成回扣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