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監前書記圖利圍標廠商 判5年6月
2014/08/03 16:2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負責採購業務的高雄女子監獄總務科前書記賴育棻,承辦監視器設備採購案,外洩招標資訊,圖利特定廠商14萬1100元,最高法院認為,賴女身為公務員,不思自重,破壞國民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性之信賴,依圖利罪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
判決指出,98年間,賴女負責高雄女監監視器採購案,外洩招標資訊,護航涉參與借牌圍標的明湘公司以282萬2000元得標,扣除成本、工資、稅額,圖利明湘14萬1100元。
賴女出庭時否認圖利明湘,辯稱對該項採購業務不熟,才請教曾承作高雄女監工程的業者許雪峰,委請許女代向技師訪價,不知許女借牌圍標,並供稱只負責記錄工作,沒審核權責。
合議庭勘查監聽譯文,認定賴女得知高雄女監將承辦總價300萬元的監視系統改善工程,事先外洩招標資訊,擔心許女忘記投標時間,還在結標當天打2通電話提醒許女。
合議庭認為,賴女承辦公務採購案,罔顧法令圖利特定廠商,並否認犯行,不採信賴女供詞,判賴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