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 趙藤雄28日要赴警局報到
合宜住宅案,台北地檢署25日起訴,移審法院。台北地院開庭後裁定,被告趙藤雄(中)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趙藤雄步出法院時身形顯得相當清瘦。(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捲入合宜住宅弊案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檢方起訴後被台北地院裁定3千萬元台幣交保,並規定每周一、三、五上午要定期向警局報到,他28日上午將首度到轄區北市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檢署本月25日偵結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依貪污等罪起訴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學者蔡仁惠、遠雄前副總魏春雄、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稍晚,移審到台北地院。
移審庭訊中,趙藤雄喊冤不認罪,否認A7合宜住宅案中行賄葉世文4百萬元,表示他急著要為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完成大巨蛋案,旗下有萬餘名員工,他絕對不會逃亡。
合議庭最後裁定葉世文繼續羈押禁見外,趙藤雄、魏春雄各以3千萬、5百萬元交保,皆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同時從本月28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8時到12時之間,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以掌握兩人確實行蹤,便於審判順利進行。
據了解,趙藤雄住處的轄區是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因此28日上午將到該派出所報到,另外魏春雄同一時間,須到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