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抽檢包裝標示 賣場、工廠配合
2014/07/01 16:53
〔記者林孟婷/台南報導〕7月1日起針對包裝飲料標示的規定,衛生單位進行全台大稽查,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今日前往統一新市廠進行抽查,初步結果合乎法令規定,但為求慎重,衛生局人員同時帶回兩款果汁產品進行化驗。
衛生局人員今日兵分多路前往兩家大賣場以及統一新市廠進行稽查,針對乳品、米粉、以及茶飲果汁等食品的內容標示是否清楚進行抽檢,由於大賣場架上產品大多為非7月1日製造,僅針對標示內容物進行抽檢。
食藥科科長許惠美、股長卓金津等人帶領多名人員前往統一新市廠抽檢,該廠以製造茶飲果汁為主,衛生局人員針對多項產品進行抽檢稽查。
衛生局人員當場抽檢芭樂汁,透過製造過程、廠方所提供的原料數據等方式進行交叉試算,以此換算出果汁含量是否有屬實,初步試算結果過關、合乎規定,但為求慎重,衛生局帶回兩款果汁做進一步的檢驗。
食藥科科長許惠美指出,從7月1日起,廠商需在產品包裝外標示清楚,食藥科股長卓金津表示,如果抽檢發現標示不實,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可罰3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