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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豆干厝 警收賄通風報信判刑5年6個月

2014/06/30 16:1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時任三重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的涂國華自97年5月至同年9月止,以插乾股名義,收受豆干厝私娼寮業者合計4萬3千元賄款,並趁警方安排臨檢查緝私娼寮勤務時,向業者通風報信。新北地院今依貪污罪,判涂5年6個月徒刑,另依妨害風化罪判刑4個月,可上訴。

三重警方按期向三重豆干厝私娼寮收賄,洩漏偵查作為包庇業者,由於私娼寮猖獗,檢方介入偵辦後,將多名業者與員警起訴。

今宣判共有2名警員,其中涂國華否認犯行,堅稱他曾借款10萬元給業者,多次催款,導致業者心生不滿,挾怨報復。不過,合議庭不採信認定他收賄通風報信,並責以「敗壞警紀」。

另名派出所警員朱煜仁也被起訴涉嫌收賄,不過,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罪。今宣判還有包含林夢婷、林國棟等10名業者或白手套,也分別被判刑,最重刑度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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