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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同事 清潔隊員辯「查某要給我幹」

2014/05/30 17:52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男子姚治平為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隊員,前年和同事小芳(化名)清洗完廚餘桶後,在休息室聊天,姚男見四下無人,竟色心大起,撫摸小芳胸部,嚇得她大叫「不要」,並拍打姚男的手,不料姚男卻不理會,又把手伸進小芳的牛仔褲中,性侵得逞,事後被同事詢問,姚男還嗆聲「查某要給我幹,不關你們的事!」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8年6月徒刑。

小芳開庭時控訴,案發後姚男撂話「要告訴班長,不讓你清洗廚餘桶」,她擔心被調職,才向清潔隊警衛哭訴。

姚男辯稱,和小芳是男女朋友,因曾發生性行為,遭小芳威脅若不送她MP4當生日禮物,就要把兩人的事情公開,但他未答應,才遭提告報復。

法官認為,小芳具中度智能障礙,若非真的遭性侵,難詳細描述經過,且小芳生日是10月初,案發於11月,若要誣陷姚男根本不須多等1個月,不採信姚男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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