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鋼管被警方函送 王瑄提出抗議
2014/05/09 16:08
〔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竹科名媛王瑄帶領3名辣妹站上吉普車,在竹科上班時段遊街跳鋼管,不料卻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王瑄昨天提出抗議,認為自己不過是像廟會活動一樣跳鋼管,不應該只針對她開罰。
「廟會謝神可以請鋼管女郎、電子花車,為什麼我跳鋼管就被認定公共危險?」王瑄表示,日前向金山寺許願,希望上天還她公道,將致力為弱勢發聲,跳鋼管除了向神明還願外,身為校友的她,也呼籲竹科實驗中學能有合法、公平的入學程序,「說我造成用路人的危害,難道那段時間的車禍都算我的嗎?」
王瑄說,當天警方全程跟在她後面,還有員警跟她說這樣沒有違法,不會開單,她都有存證,認為事後開罰是刻意刁難。
新竹市第二警分局發文回應,向王瑄說不會開單的關東橋派出所員警因誤解相關交通違規勸導法令,導致生誤會,分局交通組已立即糾正,針對其車體改裝及車牌掩蔽部分,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18、30條取締告發。
另外,王瑄等3名女士於車頂跳鋼管舞是否構成刑法第184、185條公共危險罪嫌部分,警方已函送新竹地檢署,交由檢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