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病無法應訊 五案都暫停審
高院更二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認定陳前總統因病無法出庭應訊,昨裁定暫時停止審判。(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記者楊國文、王榮祥/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認定他健康狀況不佳,因病無法出庭應訊,高院昨裁定暫時停止審判,這是法院以「因病不能到庭」理由,裁定扁所涉司法案件暫時停止審理的第五案,扁所有審理中的案件已全部停止審理。
高院指出,原訂五月十三日的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庭訊,除陳水扁無法應訊外,其餘被告及傳訊證人林進川的庭訊如常舉行。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說,尊重醫療團隊專業判斷、也尊重法院裁決。
日前外界曾籲特赦扁,高院此時做出停審扁案的裁定,引起關注,高院對此表示,因受命法官換人重新分案,加上三月四日準備程序庭未傳扁,扁又於三月廿五日聲請停止審判,因此才訂出五月十三日的審理庭訊,並傳扁出庭,乃正常審理作法。
高院更二審日前向矯正署調閱扁歷年病情資料,要求扁和律師提出相關說明後,認定他因病無法應訊。此外,陳水扁另有四件審理的司法案,都因健康因素獲裁定暫時停止審理,分別為台北地院審理扁被控侵占公文案、陳敏薰買官洗錢案、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教唆偽證案、更一審審理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
不過,陳水扁在龍潭弊案與陳敏薰行賄案中,判刑廿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