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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經手2億獻金 康炳政告今周刊敗訴

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4/16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去年《今周刊》以「馬英九身邊最神秘的大內總管」為標題,報導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曾替馬收受電子業大亨捐贈的二億元政治獻金;事後康炳政對《今周刊》提告求償三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報導已盡查證義務,且康炳政身為公眾人物,其名譽權應做較高程度退讓,昨判康敗訴。還可上訴。

《今周刊》去年一月間報導,前大眾電信董事長吳清源曾在二○○七年找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矽品董事長林文伯等十名電子業大亨餐敘,席間決定共同出資二億元,做為馬英九的政治獻金。吳清源集資後,在北市某大樓地下五樓,以「車對車」方式,將錢交給康炳政。

康炳政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他在記者查證時否認此事,報導卻未寫出其回應,因而向《今周刊》及劉姓撰稿記者提告求償三百萬元,但北院判他敗訴。康的委任律師洪文浚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再與康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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