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男妓」案出庭PK》馮光遠︰不能用訴訟叫人閉嘴╱金溥聰︰馮是指名道姓侮辱我
馮光遠(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去年三月「特殊性關係」案二審獲判無罪定讞後,又為文指涉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是「男妓、混蛋、爛咖、下流胚」,金再次自訴控告馮光遠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昨開庭,金溥聰親自出馬,與馮光遠「PK」辯論。全案辯結,定五月六日宣判。
庭訊後,馮光遠趁金溥聰受訪的空檔,從法院另一門口離開,兩人未再重演「庭外再相見,相看兩討厭」的尷尬戲碼。
馮︰沒侮辱惡意
馮光遠答辯說,他習慣以幽默戲謔形式評論,讓大家在關心令人不開心的不公不義時也能開心一下,沒有侮辱惡意,他要用此方式捍衛言論自由,不論是掌權者或計程車司機,都不能用恐嚇、威脅、訴訟手法要別人閉嘴。
金︰馮網路霸凌
金溥聰則指,馮自以為幽默,卻造成網路霸凌效果,對他和家人傷害很大,馮很多文章都是事後補充前文,用以迴避前文的法律責任,「特殊性關係、男妓」皆如此;金還批馮在法庭內外公然謊稱金是對號入座,但從發文時間脈絡即可知道,馮是指名道姓侮辱他。
馮光遠前年批判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告他妨害名譽,高等法院去年三月判馮無罪定讞;去年十月民事二審判馮敗訴,應賠金一百萬元,馮已上訴。
金溥聰蒐集「特殊性關係」刑事定讞後至去年八月間馮寫的文章,列出廿三條事證,再次告馮。昨庭訊後,金溥聰受訪時說,馮光遠常說他做很多傷害民主的事情,卻舉不出例子,他相信法律會有公正判決,「有人說我打太多官司,但在民主法治社會,不用法律解決,難道要用其他方式解決?」
馮光遠昨帶著他所寫的「喜宴」電影劇本書,說明他沒污名化同性戀,他在乎的是「一群人惡搞國政、以權謀私、以私害公」,與性傾向無關,他批判前立委吳育昇時,也沒人批他污名化異性戀。
金溥聰(記者王藝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