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告北市議長 違法編職員工加勤費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蕭永達,昨到高雄地檢署按鈴告發台北市議長吳碧珠及議員職工,涉嫌圖利。(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盧姮倩/綜合報導〕高市民進黨籍議員蕭永達昨到高雄地檢署控告北市議長吳碧珠及四名議會職員,涉嫌違法編列發放加勤費給議會職員工,每年編列約四千五百萬,圖利時間長達十五年、共約五億元。
吳碧珠則喊冤說「怎麼可能」,市議會依法行政,她並痛批對方心態及動機可議、無聊,呼籲不要濫打知名度,張飛打岳飛。
吳碧珠︰議會依法行政
北市議會秘書長王金德則表示,北市議會今年起不會支用任何加勤費用,已通過的加勤費預算會繳庫。
蕭永達向雄檢按鈴告發吳碧珠、王金德及會計謝明珠、人事朱慶莉、法制人員洪樹林等五人涉及貪污圖利罪。雄檢表示會轉由台北地檢署受理。
蕭永達指出,去年揭露高雄市議會浮濫編列加勤費一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即說明,早於九十一年便發函告知各議會,當年起依法不得在加班費外另行申請加勤費。
他並說,高雄市議長康裕成去年指議會職員加勤費因適法性有問題,已停止發放,但吳碧珠與議會職員工明知違法,仍持續編列發放加勤費。
吳碧珠則解釋,北市議會預算每年經政黨協商決定概算,再送市府主計單位編列,納入市府總預算,如果違反規定,不可能通過主計單位審議。
王金德表示,加勤費類似清潔獎金、警察津貼,屬於措施性法令。過去國民大會、立法院、省議會都有發給,議事單位開會期間,常有提早上班、延後下班的情況,因沒有另發加班費,所以用加勤費補貼。
王金德說,行政院前年推動各單位的津貼、獎金法制化,不能再用措施性法令,今年二月也來函要求不能再給加勤費,經溝通後,北市議會今年不會支用任何加勤費用,將按公務人員加班支給要點,給予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