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院長 王甲乙逝世
王甲乙(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最高法院院長王甲乙昨凌晨辭世,享壽八十九歲。王甲乙服務法界四十載,對台灣司法貢獻卓著,曾被前大法官曾華松讚譽為「司法良醫」,往生消息傳出後,無數司法界人士同感哀痛。
享壽八十九歲
王甲乙於一九二六年出生在日治時期的台中州大甲郡清水街(今台中市清水區),一九五五年入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結業後擔任台北地院候補推事、庭長、高等法院推事;因表現卓著,一九六四年當選第二屆十大傑出青年。
王甲乙歷練審、檢與司法行政職務,包括首席檢察官(檢察長)、司法行政部常次、政次、行政法院院長、司法院秘書長,一九九三年擔任最高法院院長。
司法改革上,王甲乙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逐步廢除法官裁判書宣判前送閱制度;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廢除「發回更審比率最少的法官,考績可評比為第一名」內規,增加冤案救濟機會。
王甲乙於一九九六年自司法界退休,獲聘無給職國策顧問、洪鈞培文教基金會監察人、楊丁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等職。
他的司法著作有《民事訴訟研究》、《民事暨行政訴訟研究》等;四年前,以口述歷史出版回憶錄《我的奮鬥人生:從小工友到最高法院院長》,將其傳奇精采的一生集結書內。
對於自己四十年的司法之路,他在書中表示,假如通過時光隧道,能夠回到從前,問我什麼是自己的「最愛」,我會毫不猶豫地套用蘇東坡所作詩句「但願長作嶺南人」說:「但願長作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