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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驅離華光自救會抗爭 方仰寧不起訴

    華光社區自救會成員沈信宏控告方仰寧(見圖)傷害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將方仰寧不起訴。(資料照)

    華光社區自救會成員沈信宏控告方仰寧(見圖)傷害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將方仰寧不起訴。(資料照)

    2015/09/22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剛調任屏東縣警察局長的前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不但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執法引發重大爭議,前年負責驅離華光社區自救會在法務部前的抗議活動時,也與活動成員沈信宏爆發衝突,沈事後控告方傷害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將方仰寧不起訴。

    前年八月廿七日,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對華光社區卅三戶違占戶,連續三天執行強制拆除,引起華光社區自救會不滿,在法務部大門前舉行活動,因自救會沒事先申請集會活動,遭警方驅離。

    檢方調查,現場指揮官方仰寧當天下令警方圍成「ㄇ字形」人牆,執行強制驅離,沈信宏不滿被警方從台上推下,與方仰寧爆發衝突,方回嗆:「去告我啊。」

    沈信宏認為方仰寧故意在媒體面前稱遭他打傷,損害他名譽,且警方驅離過程造成他全身多處挫傷,因此控告方仰寧傷害及公然侮辱。

    檢方原將方仰寧不起訴,沈信宏聲請再議;檢方續查認定,方仰寧執行公權力,主觀上沒傷害犯意,再次將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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