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45萬洩標案 上校重判10年6月確定
馮光遠曾於2012年在臉書上說,金溥聰跟馬英九這一對有著特殊性關係。(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後備司令部上校鍾永祥收賄洩漏軍事工程標案,還讓他的關姓女友及家屬接受廠商招待出國,關女妹妹婚宴尾款也由工程掮客墊付,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四審見解,認為鍾男將軍事採購招標文件交付工程掮客,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和政府採購公平性,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重判十年六個月徒刑確定,並追繳不法所得四十五萬元。
判決書指出,鍾永祥九十四年間認識自稱是國泰集團第三代私生子、專門仲介軍方工程標案的林治崇,鍾男隔年獲派後備司令部採購組長,林男找酒店出身的美女助理等人,每月轉交二萬五千元顧問費給鍾。
檢調查出,鍾的關姓女友及家屬到日本旅遊的費用卅八萬七千元,以及關女妹妹婚宴尾款廿一萬五千七百元,也都由林男買單,換取鍾將經手標案文件影印後給林男,林男再轉賣給廠商,全案因廠商事後未得標,怒告林男詐欺,才東窗事發。
鍾男遭軍高檢起訴求刑,移送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審理,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全案移轉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更四審認為,鍾男長期收受軍事工程掮客賄賂及不當利益,損害國軍形象,犯後否認犯行,沒有悔意,重判十年六個月,上訴最高法院也遭駁回而定讞。
另外,鍾男收受兩個GUCCI名牌包,已另案認定收賄罪證不足,無罪定讞,林男觸犯交付賄賂等罪,先前已判刑三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