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 賴:縣市長責任最大
2015/07/17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苗栗縣府財政困窘,發不出薪水,而台南市長賴清德透過大砍議員工程配合款等各種開源節流方式,過去四年已償還一一五億元債務,賴清德昨在行政院院會上指出,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不佳,「縣市長本身要負最大的責任」,而不是找中央求助。
賴清德指出,若議會不配合,地方首長施政難行;但若只是一味迎合議員需求,進而通過預算,反而衍生黑金政治與利益分贓,讓政府產生不必要的支出,這是地方財政債台高築的原因。
他認為,苗栗縣議會廿一年沒有刪除一毛錢,看得出來議會本身也有問題。過去以來,外界都把地方議會黑金橫行視為理所當然,民眾毫無辦法,「但我們不應該如此消極。」此外,中央應避免通過「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政策,避免讓已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負擔更沉重。
他也建議行政院,法務部或內政部應針對地方制度進行系統性修法,避免同樣情事再次發生,才能根本解決地方財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