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1議員4鎮代 全判當選無效
林東成。(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去年底宜蘭縣頭城鎮第一區鎮代選舉,縣議員林東成涉嫌收受兩百四十萬元「搓圓仔湯」賄款,棄選鎮代改選議員當選;他與出資的四名鎮代當選人,因違反選罷法被判刑後,宜蘭地方法院昨天判五人全部當選無效。
林東成已提前請辭議員,昨天又被判當選無效;宜蘭縣政府民政處說,林的縣議員遺缺是遞補或補選,交由中選會認定,縣府也將與內政部研商。議員選舉時的「落選頭」陳秀暖則盼主管機關儘速依法遞補。
林東成收取「搓圓仔湯」賄款後退出鎮代選舉,讓各出六十萬元行賄的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林張秀娥同額競選;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就職前辭職,遺缺已辦理補選,林張秀娥則宣誓上任。
案發後,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違反選罷法官司,宜蘭地院十八日判處五人一年八個月到兩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四年,均獲緩刑。
當選無效之訴昨天下午宣判,地院合議庭認定,行賄者成為當選人後,依法應宣告當選無效,收賄者亦應剝奪當選人資格,以杜絕僥倖企圖。
林東成說,議員選舉期間他清白參選,將提起上訴,力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