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決再開定期會 賴清德仍不甩
李全教昨出示監察院及行政院的函文,指南市議會應依法召開會議。(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昨天出示監察院及行政院的函文,內容要「市議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召開會議」,因此他決定六月再召開定期大會,他呼籲台南市長賴清德應到議會接受監督;賴清德則重申,「李全教司法案未釐清前,不進議會」,籲請李要「知所進退」。
李全教昨天在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盧崑福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批評賴清德不到議會接受監督,已違背憲政體制,他出示監察院及行政院的函文,重申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請市議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召開會議」。因此他決定六月十日到十二日之間選一天召開定期大會。
他說,市議會先前召開兩次臨時會,今年四月廿二日也召開第一次定期大會,但賴清德在第一次定期大會召開當天,卻跑到新營去,即使最後會議有開成,賴也無法出席,他不出席會議的主、客觀「犯意」已十分清楚。
李全教表示,定期會將就近期基層熱烈反映的違規停車取締、防災及議員同仁聯合檢舉賴清德六大弊案等議題,納入議程,要求市府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
對於行政院公函,賴清德表示,市府所收到的行政院公文,只不過是重申地方制度法的規定。
至於國民黨議員質疑墊付款部分,賴清德表示,地方施政一定要中央幫助,通常都是市府爭取預算,議會同意墊付,分工合作,同意墊付的程序,只要議長或是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同意就可墊付,因為這是中央政府補助款,議會有什麼不同意的道理?
賴駁斥墊付款爭議
賴清德直言,說墊付款會出問題,完全是扭曲說法,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市府好不容易爭取到,李全教沒有責任讓它通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