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不要臉的髒東西」段宜康判賠蔡正元2萬
2015/05/15 06:00
〔記者張筱笛、曾韋禎/台北報導〕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與學運代表吳錚在政論節目中舌戰,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諷刺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蔡正元提告求償一百萬元;台北地院認為,段的言論純屬情緒宣洩,昨判蔡正元勝訴,段須賠償兩萬元、刪除該篇言論,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六十天;段宜康表示,就算判二元也不接受,一定上訴。
段宜康也在臉書發文自嘲「如果沒有了正元兄,怕自己會提早失智;好久沒看到蔡委員,真是思念總在分手後」。
蔡正元除提出民事求償,另自訴控告段宜康公然侮辱,高等法院二月判段宜康罰金五千元,得易服勞役五天定讞。段宜康選擇服勞役,兩週前到北市大安清潔隊安和分隊報到,預計本週服完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