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參與學運 監院︰未違行政中立
2015/04/17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去年參與太陽花學運,國民黨立委質疑他違反行政中立,監察院昨通過監委仉桂美與方萬富的調查報告指出,黃國昌並未兼任中研院的主管職,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規定,兼任行政職務的研究人員才準用這項規定,黃國昌參與太陽花學運並未違反行政中立。
仉桂美要求中研院檢討研究員身分如何認定等相關聘任規定,也要求銓敘部檢討訂定緊急事故請假等統一標準。
黃國昌參與太陽花學運,遭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指控違法;銓敘部函覆監院認為黃國昌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也是「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
研究員未兼行政職 不算公務員
中研院函覆監院表示,黃國昌身兼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長,只是任務編組,沒有行政職務,黃並非「公務員服務法」所稱的公務員。
仉桂美與方萬富的調查報告指出,依司法院函覆說明,中研院研究人員若未兼任行政職務,並非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應受懲戒的對象。
由於銓敘部對黃國昌是否是公務員與中研院、司法院的見解不同,仉桂美等人最後引用去年十一月新修正的行政中立法的規定,採「從新從優」法律原則,認定黃國昌並未違反行政中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