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賄選案/議員郭秀珠交保 南檢將提抗告
南市議員郭秀珠涉及議長李全教賄選案,台南地院昨凌晨裁定三十萬元交保後,郭秀珠步出法院、表情凝重。(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蔡文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查出參選副議長的無黨籍議員郭秀珠,涉搭配李全教共同行賄罪嫌重大,廿六日晚間檢方聲押,昨凌晨法院裁定卅萬元交保,南檢將提抗告。郭秀珠聲明喊冤,說她是遭到南檢主任檢察官鍾和憲陷害、押人取供,要求監察院及法務部調查這種不法辦案。
郭秀珠喊冤 控檢押人取供
她進一步說,如果以她向某議員比「1」,就可以說是要以一千萬賄選,那議長投票前,市長賴清德及副市長顏純左到她服務處幫前議長賴美惠拉票,二人分別用手勢比「二」及比「五」,是否代表要以二百萬及五百萬或二千萬及五千萬買票?檢方有無以同等標準偵辦?
鍾和憲說,檢察官辦案一定是根據蒐集到的客觀證據來判斷偵查作為的進行,有必要性才會向法院聲押被告,絕不會押人取供、也不可能陷害被告,況且收押與否?也要經過法官檢視決定,一切依照法定程序來辦。
對議員郭秀珠的說法,賴清德不予回應;顏純左則說︰「請郭議員勇敢誠實認真面對司法」,他與市長拜會郭是單純請她多支持賴美惠,當場沒有比任何動作。
昨天凌晨二點多,郭秀珠完成交保手續後,神情凝重的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她強調:「檢察官指控都是檢方自己臆測與自由心證,真是黑白來,我沒有什麼話好說了! 」昨天下午郭秀珠再聲明喊冤,表示遭檢察官押人取供,質疑「一般人說話或比手劃腳,怎可以此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