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樟告割闌尾 魏揚等5人不起訴
圖為引發話題的紙烏龜。(資料照,記者王駿杰攝)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去年清大教授呂忠津與學生魏揚到立委呂學樟服務處,展開「割闌尾」遊行,呂學樟怒告師生五人公然侮辱等罪。新竹檢方偵結,認為師生言論與行動並未逾越監督民代的言論保障範疇,全案不起訴。呂學樟表示等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再決定是否聲請再議。
清大「基進筆記」等學生團體,去年四月廿三日到呂學樟新竹服務處「路過」抗議,送上紙烏龜,諷刺呂是「縮頭烏龜」;呂控告清大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呂忠津與學生魏揚、王昱登、王昱鈞、許榮凱等人涉嫌聚眾妨害公務、加重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嫌。
檢方開庭時,王昱登聲稱因呂學樟未曾正面回應行動訴求,才送綠色龜殼,提醒呂面對民意;許榮凱說,當天為表達訴求才去呂服務處;呂忠津說,遊行目的在於督促民意代表回應民意;魏揚說放綠色龜殼一事他並未參與決策;王昱鈞說,放綠色龜殼僅在諷刺呂學樟未承擔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
檢方認為,以「縮頭烏龜」字詞、贈送綠色龜殼方式諷刺呂處理民眾陳情事件態度,並未逾合理評論範疇。倘僅因被告等人使用的手段將形成對立委的壓力,就認定是強暴、脅迫,將使與民代立場相左民眾無從表達訴求。本案除聚眾妨害公務罪嫌不得聲請再議外,其餘部分均得聲請再議。
去年清大教授呂忠津(左)與學生魏揚(中)到立委呂學樟服務處,進行「割闌尾」遊行,呂怒告師生五人公然侮辱等罪。新竹檢方昨偵結,認定並未逾越監督民代的言論保障範疇,全案不起訴。(資料照,記者何宗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