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升溫 卓伯源夫婦列他字案被告
卓伯源。(記者湯世名攝)
卓自住中市3千萬豪宅 未列申報財產 檢方︰觸犯公務員財產申報不實
〔記者顏宏駿、湯世名、張聰秋、楊政郡/綜合報導〕前彰化縣長卓伯源和其擔任台中高檢署檢察官的夫人林蓉蓉,捲入一起洗錢案,彰化檢方發現卓氏夫妻及卓的妹妹卓仕文在台中市八期重劃區附近各擁有總價近三千萬元的樓房,房屋資金來源不明,且卓伯源自住這一層刻意未過戶,也未申報財產,檢方認為,卓已觸犯公務員財產申報不實,且疑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已將卓氏夫婦列為他字案被告,檢方近日將四度傳喚,案情急遽升高。
卓︰兄妹倆在中市八期沒有任何房子
除購屋疑雲外,檢方另外追查一筆三年前從卓的親戚匯往日本的款項,金額為五千多萬元,當時為美國洗錢防治機構攔截,台灣官方獲得美方告知並向日本方面追認匯往哪一個帳戶,但日方一直沒有給予回應。
卓伯源昨晚鄭重表示,他跟妹妹在台中八期沒有任何房子,他跟妹妹是財務獨立,相關單位若有需要,他會詳細說明。
林蓉蓉昨日則說,她從不管彰化縣政府事務,已盡可能迴避。報上寫的她的姻親、遠親被交保,她真的一個也不認識,她是台北人,父母、親戚都在北部,報上所寫她都不清楚。
該案另外四名被告,分別是卓伯源的堂姊卓美年和堂姊夫詹益展,以及跟知名連鎖超市裕毛屋有生意往來的丁姓和楊姓商人。
據悉,檢方追查卓伯源弟弟卓伯仲環保袋弊案時,意外查出位於台中市南屯區的一棟公寓,其中有一層是卓伯源夫妻自住,下一層則是卓的親戚住所,兩層同時購入,卓某這一層是丁姓商人代表出面向屋主購入,說是卓伯源要買,但資金來源不明,並非直接來自卓伯源,而樓層購入後一直沒過戶,屋主已拿到購屋款,屋主表示他也不知為何不過戶。
檢調認為卓已涉及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不實,且資金來源有待追查,不排除有行賄、收賄之虞,或財產來源不明。
另一樓層是同一時期透過楊姓商人購入,已過戶給卓的堂姊卓美年,但楊嫌自稱只是仲介,資金來自卓的親友,但檢方追查卻是謊話連篇,一直兜不攏。丁、楊兩人因無法交代購屋資金來源,被依洗錢罪諭令兩百萬元交保。
二月九日,立委補選結束後的第二天,檢方傳喚卓伯源夫婦、卓的堂姊夫婦詹益展、卓美年及丁某、楊某和裕毛屋董事長謝明達等人到案說明。其中詹益展、卓美年夫婦對於房屋資金來源說詞矛盾,被依偽證罪諭令兩百萬元交保,謝明達在訊後請回,當天卓伯源夫婦則向檢方請假未到案。
三月四日上午檢方傳卓伯源夫婦,卓妻準時到庭,但卓伯源仍未到案,惟承辦檢察官擔心卓伯源透過妻子打探檢方偵辦方向和所掌握的證據,當庭向卓妻表示,除非她跟卓伯源兩人同時出庭,否則不問,當庭請回。
檢方已三度傳喚卓伯源到案說明,但卓伯源以忙於立委補選和選後謝票為由請假,但檢方這段時間深入追查金錢來源,已獲得重要進展,日前已將卓伯源夫婦列為他字案被告,近期將第四度傳喚,以釐清洗錢案是否擴及其家族其他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