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親民黨 可推薦總統候選人
2015/03/01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現行法律對於小黨能否依法推薦總統候選人,行政機關出現解釋上的爭議,中選會建議應修法明確界定,內政部則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條文從寬認定,認為只要最近一次立委或總統大選得票總數超過五%,就可推薦總統候選人,換句話說,台聯與親民黨都可推舉人選角逐二○一六總統大選。
最近立委、總統大選 得票總數逾5%
親民黨在二○一二總統與立委選舉的得票率,總統選舉二.七六%、立委選舉的政黨票則有五.八%,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法條字面上解釋,只要立委「或」總統大選的得票率超過五%即可,因此親民黨應可推舉總統候選人。
另據了解,由於台聯在二○一二年的立委選舉,拿下八.九五%政黨票的得票率,因此,台聯也可推薦總統候選人。
中選會認為,現行條文規範得不夠清楚,容易產生爭議,應著手修法解決這個問題。林清淇則認為,可透過修法予以明確化,但目前沒有急迫性,因為內政部做為法規的主管機關,認為小黨只要最近一次立委或總統大選得票總數超過五%,就可推薦總統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