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魏應充交保 檢今二度抗告

2015/02/06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頂新製油前董座魏應充三億元交保,彰化地檢署決定第二度提出抗告,卻遲遲未接到彰化地院的裁定書。檢方為爭取時效,已開始撰寫抗告書,若今天收到裁定書,再作修正,就可送出,台中高分院最快在今天就可收到抗告書。

上週檢方第一次抗告是在週五送抗告書,台中高分院當天收到,週一做出裁定,發回地院更裁,而頂新案固定每週二開審理庭,剛好被告均到齊,直接在審理庭召開前先開延押庭。第二次抗告若今天提出,可能出現同樣的情況。

彰化檢方力拚第二次抗告成功,承辦頂新案的檢察官連日加班蒐集和過濾資料,據了解,檢方最無法接受的是,對家財萬貫的魏應充,交保金從一億元提高至三億元,怎能保證就不會逃亡?

檢方表示,院方說「魏應充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對一個檢方和院方都認定有逃亡可能的人,保釋金加二億元,「為什麼就不會逃亡?」兩者之間的邏輯不通。

檢方第一次提出抗告時,證人十人僅交叉詰問五人,證人是頂新員工,受人情壓力做出悖於事實的證詞,四名被告之間利害一致,法庭上勾串附和已成形,檢方以這些理由說服高院法官退回地院更裁,彰地院仍維持原交保裁定,保金從一億元提高為三億元,如今檢方將二度抗告,高院法官換人,駁回或再次更裁都有可能。

一名法界人士說,檢方的立場一定要再提抗告,就算高院再次退回更裁,最後決定權仍在地院的合議庭,合議庭不可能自己打臉,除非檢方能提出魏應充等被告更具體勾串的證據,否則魏應充最後仍可能交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