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獻金漏洞 港府擬訂政黨法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中共中央不斷質疑港人爭取真普選的佔中運動有「外國」勢力及資金介入操弄,加上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長期資助泛民派,港媒十九日報導,權威消息來源透露,港府將於特首普選方案落定後,加碼制定「政黨法」,將按照國際標準,禁收外國捐款、規管並公開捐款來源等。
規管並公開捐款來源
東方日報指出,「基本法」第廿三條規定香港政治性組織不得與外國政治性組織聯繫或收受捐款,但一直沒有成功立法。香港現行選舉法規僅要求候選人申報及公開選舉捐款來源,各黨候選人都以「所屬政黨捐出」進行申報,但政黨資金來源為何,「存在極大漏洞」。
立法會多次討論政黨法是否立法,目前較親北京的東方日報指鼓吹香港政制獨立的泛民派強烈抗拒,加上數個月以來所披露黎智英捐款爆料,令人懷疑其「心裡有鬼」。不過,親北京的民主建港協進聯盟常委周浩鼎七月曾對南華早報說,對政黨法同樣持保留意見,雖能夠改善透明度,但完全披露帳目恐會對捐贈者造成障礙,影響其捐款意向。
該消息來源指出,立法會明年中將表決政改方案,無論通過與否,港府都會開始著手進行政黨法的立法工作,由於具爭議性,估計未必能在本屆政府任內完成。立法方向將參照國際標準,含四大內容,包括規定政黨需公開所有款來源、禁止收受外國政治性組織捐款、公開所有黨員及主要領導層級名單,並設立獨立之註冊制度,不能以社團或公司註冊。
遭點名的黎智英長期支援泛民派,二○○六年到一○年間共捐款給民主黨、公民黨等各一千萬港幣。○九年,黎對民主黨捐款佔其非黨員捐款九十九%,佔公民黨捐款六十八.二%。黎也承認捐款,並強調每一分錢都是自己所賺。
時事評論人溫仲然指應加速設立政黨法,世界各國都有政黨法及政治捐獻法,保障人民對政黨的監察權,有助政黨政治長遠發展,無論是泛民或建制派,都必須公諸於眾,由選民定奪。香港資深媒體人吳志森也認為應立法,指民建聯在四月的募款餐會上,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一幅字畫便賣出上千萬港幣,一晚募得款項超過六千萬港幣,在親中港媒猛打黎智英的同時,也應用同樣標準檢視建制派。有網友說,「快點立!我想看建制派到底收了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