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議長選舉涉亮票 高市37議員緩起訴
2012/01/19 06:00
自白犯行 勞動服務或罰款
〔記者鮑建信、侯承旭/高雄報導〕高雄市正副議長賄選疑案,高雄地檢署部分偵結,有現任、停職或解職等各黨派共卅七名議員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但因自白犯行,均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需接受法治教育、勞動服務或支付國庫五萬元,不影響議員職務。
卅七名議員分別為:林富寶、朱信強、李長生、李鴻鈞(停職)、陳明澤、蘇琦莉、陳政聞、許福森、翁瑞珠、陸淑美、陳麗珍、林瑩蓉、張豐藤、陳玫娟、李眉蓁、周鍾湛、錢聖武、吳利成、張勝富、李喬如、連立堅、蔡金晏、黃柏霖、童燕珍、曾俊傑、顏曉菁、陳慧文、張漢忠、劉德林、陳粹鑾、蘇炎城、陳致中(解職)、林國正、曾麗燕、林宛蓉、洪秀錦、俄鄧.殷艾。
檢方指出,前年十二月廿五日上午,高雄市舉行正副議長選舉案,被告林富寶等卅七人,涉嫌以「注視確認選票蓋章處」、「吹乾油墨,攤開選票」等方式亮票,因涉案情節輕微均予緩起訴處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