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房產來源 扁辦︰是政治獻金非賄款
2010/07/17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美國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沒收陳水扁前總統家族在美國購買的兩處房地產。陳水扁辦公室昨強調,房地產的資金來源是政治獻金,美國司法部引述台灣特偵組所提供的資料,認為資金來源是賄款,與事實不符。扁辦也澄清說,這兩處房產並沒有委託出售。
扁辦表示,扁家購屋的資金是由企業捐款的政治獻金放在銀行之後,由銀行進行投資的標的物,至於美國司法部引述台灣特偵組所提供的資料,認為資金來源是二○○五年到二○○六年間元大證券的兩億元賄款,這部分與事實不符;這筆錢是不是不法所得,仍在台北地院審理當中,此刻遽下定論,恐怕立論過於薄弱。
扁辦指出,從二次金改案相關證人的證詞中就可以了解,前元大董事杜麗萍說這兩億元純粹是政治獻金;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也說,在元大併復華金的過程中,兩億元是為了買個心安,並非意圖藉著夫人吳淑珍來干涉金控合併案;前財政部長林全更明確表示,合併過程中沒有接獲任何來自於陳水扁或馬永成的指示。
指引述特偵組起訴書 可議
扁辦將砲火掃向特偵組說,特偵組的起訴內容究竟還存在多少社會公信力,台灣人的心中應該早有定論,例如上個月判決無罪的外交零用金案,特偵組的起訴書就遭到法官以「前後矛盾、言論失據」這樣嚴厲的批評加以駁斥,合議庭判決還痛斥特偵組將扁家的資金「任意拼湊、強加比附、毫無可信之處」。因此,回過頭來看美國政府要依照特偵組的起訴書來沒收扁家美國兩處房產,是有荒謬與可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