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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返加國移交 享一個月公假

2009/03/18 06:00

〔記者黃維助、曾韋禎/台北報導〕郭冠英昨已搭機返回加拿大多倫多,辦理業務交接、房屋退租等事宜。新聞局國際新聞處代處長袁凱聲指出,郭此次被要求返台說明范蘭欽文章事件,是基於公務需要,當然是公假,沒有請休私人假期的問題。

聽聞郭冠英有一個月公假,綠委質疑新聞局包庇,讓郭有充分時間湮滅事證,馬政府已成郭「高級外省人」共犯結構的一環。連國民黨立委李嘉進也批評,讓郭返回多倫多是「縱虎歸山」。

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表示,目前是給郭冠英一個月返回加拿大後的業務移交期限,必要時,會要求郭冠英提早返台。

另對郭冠英調回新聞局後的職務安排,新聞局長蘇俊賓表示,郭將擔任非主管職務,不再駐外,至於確切職務,到時再考量。

據指出,郭冠英業務移交前,仍支領原來薪資,換算台幣約二十三萬元;若調回台灣,依其九職等,薪資約八萬餘元。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疑,郭冠英若真要辦理業務交接,只要兩、三天就夠了,為什麼需要一個月?這不免讓人懷疑,新聞局是刻意放縱郭冠英去多倫多處理私人事務,甚至去湮滅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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