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參選 7人除籍未滿10年》官員︰李貞秀無法成為候選人
李貞秀 (記者廖雪茹攝)
九合一選舉十一月登場,本次有廿五名中國籍配偶登記參選,其中四人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已繳交者有七人的喪失原籍證明時間未滿十年。知情官員昨日透露,中配李貞秀除籍未滿十年,依兩岸條例第廿一條規定,無法成為民選公職候選人。
李貞秀八月宣布參選新竹縣竹北市長,並對外聲稱「竹北是我堅定的選擇」。不過,李是二〇二五年三月才回到中國放棄當地戶籍,其參選資格仍有疑慮,待新竹縣選委會認定。
官員指出,中配要成為民選公職候選人,首先必須領有台灣戶籍,並註銷中國戶籍,且繳交除籍證明給移民署滿十年,這樣才算單一戶籍的身分轉換完畢,才能登記為候選人,上述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
官員說明,目前選務機關和戶政機關已完成這方面資訊的共享,過去選務機關對於中配參選,可能只看有無台灣身分證,並無查核何時放棄中國戶籍,現在皆須放棄中國戶籍及取得台灣戶籍滿十年才行,今年開始選務機關和戶政單位完成連線,查核作業將可落實。
官員以李貞秀為例,她先前在還沒放棄中國戶籍情況下,就先登記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來專案清查時才透過補辦完成放棄中國戶籍,這就是除籍未滿十年。
官員表示,依兩岸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李貞秀不符合參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