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營無人機版本設委員會訂發展綱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無人機發展條例報告記者會」,立委洪毓祥、邱慧洳、陳清龍及王安祥(由左至右)出席,共同說明自提版本「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內容。(記者陳治程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昨提出黨團版無人載具條例草案,強調回歸年度預算、無預算上限,並增設特別委員會制定政策綱領,加速產發轉型。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幹事長邱慧洳及立委洪毓祥昨出席記者會,說明黨版「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內容。
陳清龍說,草案主張無人載具相關採購回歸年度公務預算編列;明訂經濟部、國防部及民航局等中央、地方機關跨部會權責分工,整合指揮體系;同時,為促進國造無人機技術升級、杜絕廠商不肖圖利,也在草案中納入罰則,協助無人機產業健全、有序發展。
不同於政院版及國民黨版,草案第四條要求行政院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由各相關主管機關首長、中央主管機關及立法院各黨團推薦之專家學者組成,並制定「無人機產業發展綱領」,以四年為一期、每二年檢討修正;王安祥補充,該委員會開會內容、案由、議程及最終決議內容皆須「定期公開」,確保監管專業性與透明度。
在管理機制、產業發展方面,洪毓祥說明,草案第六條寫入無人機飛航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經濟部應建立超視距飛行(BVLOS)、夜間飛行、群飛、自主飛行、遠端識別、先進空中交通及電動垂直起降等管理制度,透過空域分級並鬆綁限制,促進產業發展及創新;草案第十三條則明訂「無人機產業資料庫」,透過導入共同供應契約,落實「非紅供應鏈」的檢測。
防魚目混珠 納入罰則強化嚇阻
另為防範國內廠商「魚目混珠」,王安祥指出,草案第十四條明確將政策懲處機制入法。條文規定,經發現涉嫌詐欺、虛偽不實獲取政府補助,政府有權撤銷廠商資格,並請求一至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若廠商涉及刑事犯罪,主管機關得直接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司法偵辦,保障國家資源,強化嚇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