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揚言修法拿回黨產 黨產會:與立法目的完全對撞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立委吳思瑤受訪直批,黨主席無法解決積欠債務費等問題,就把壞主意打到國產身上,「這就是惡上加惡、變本加厲」,把國產變回黨產,就是新世代的國庫通黨庫。(資料照)
藍白上週五在立法院三讀「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排除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近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揚言,接下來要再修黨產條例,要把國民黨黨產討回來。黨產會官員昨日受訪痛批,修黨產條例把不當黨產拿回去,這跟黨產條例立法目的完全對撞。
據了解,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案,行政訴訟已於最高行政法院定讞,即便國民黨再度修法,也難以拿回該筆約一五六億元的不當黨產;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追徵案,更一審國民黨勝訴,黨產會已提上訴。
附隨組織部分,婦聯會有附隨組織、「勞軍捐」移轉國有、美齡樓三件仍在訴訟。婦聯會認定附隨組織案,北高行判決結果認為,婦聯會只需還給國家一百多億元,就不是附隨組織。此判決黨產會、婦聯會皆不滿意,雙方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中廣案仍在訴訟中,尚未判決;救總附隨組織已經定讞,法院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分案正在訴訟中。
黨產會官員指出,國民黨若要修法把國民黨排除在外,這比把救國團排除在附隨組織之外更激進,完全與黨產條例的立法意旨對撞。因為當初制定不當黨產條例,就是為了處理國民黨在威權統治時期,因黨國不分從國家預算及執政特權地位所獲取的龐大不當黨產。
官員批評,不當黨產在黨產會調查、釐清之後,「該還給國家的還給國家,該還給原權利人還給原權利人」,若國民黨要修法拿回不當黨產,完全違背黨產條例立法目的。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立委吳思瑤受訪直批,黨主席無法解決積欠債務費用問題,就把壞主意打到國產身上,「這就是惡上加惡、變本加厲」,把國產變回黨產,這是新世代的國庫通黨庫。
綠:拿黨產解決欠債 惡上加惡
針對鄭麗文提及取回的資產將用作清償積欠黨工的退休金,吳思瑤直言,國民黨積欠黨工的費用,本就該由黨主席自行負責解決,「不能拿公義之名,來合理化違法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