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主發起大罷免活動 鄭英耀:尊重學生公民行為

多所大學學生自主發起罷免相關活動,教育部長鄭英耀昨日表示,教育部尊重學生的自主擺攤活動。(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曉雲、林哲遠/台北報導〕大罷免活動各地積極進行中,多所大學學生自主發起相關活動,部分遭到學校阻攔,教育部長鄭英耀昨日表示,大罷免的對象各黨皆有,與政黨無涉,教育部尊重學生的自主擺攤活動。中選會昨也說明,罷免「辦事處」相當於選舉的競選總部,與罷免「連署站點」及擺攤等活動屬兩件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安排教育部業務報告,鄭英耀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以及對立委范雲等人質詢回覆均強調尊重學生的公民行為。
鄭英耀表示,「教育基本法」規範學校須行政中立,教育部以前曾兩次發函通令各大學,要求學校應謹守校園中立,也就是說禁止學校將場地借給政黨從事相關活動,這是屬於規範校方的部分。鄭英耀指出,校園民主化、校園的自由民主是台灣高等教育最珍貴的資產,學生基於言論自由及公民活動,應該給予尊重,這是非常明確的。
鄭英耀在回答范雲質詢時強調,「教育基本法」不應該拿來剝奪學生的政治表達和主張,學生自主性活動,校方不能以「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為由,拒絕提供場地給學生。鄭英耀也說,未兼行政職的大學教師,課後如果在校內設攤收取連署書等行為,屬於個人言論自由及校園民主的一環,也應予以尊重。
鄭英耀昨也再度表示,台灣就是一個主權國家,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有媒體再問教長是否認同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鄭英耀明確表示,這無庸置疑。
針對有大學生在校內擺攤收連署書,是否違反「選罷法」規定,中選會昨說明,罷免「辦事處」相當於選舉的競選總部,與罷免「連署站點」及擺攤等活動屬兩件事,依照該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是就罷免「辦事處」做規範,並非就「連署站點」及連署活動做規範。
中選會補充,「連署站點」或其擺攤之相關活動所涉及之相關各該法律、自治法規等,往往與公職選罷法無關,如可能另涉及教育基本法或大學自治等範疇,或另涉及行政中立法、各地市縣或鄉鎮市區公園管理規定等,並非選務機關所掌理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