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罷免連署 不適用集遊法

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北市警察局輔導罷團申請集會遊行,是依照行政院以及內政部的指示,要確保近期各項罷免活動的安全。(記者林承鴻攝)
蔣萬安︰是依照政院指示 卓揆打臉︰北市警若不能理解 將做必要處置
〔記者李文馨、陳政宇、林承鴻/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要求罷免活動要申請集會遊行,並稱是源於行政院要求。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在立法院受訪說,若北市警方無法理解所謂真正保護人民安全的意義與合理做法,必要時要做出必要的處置;內政部長劉世芳也明確表示,罷免連署不適用集遊法。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接獲北市府人員爆料,警察局十九日上午緊急召開會議,會中統一要求未來各分局在受理罷免活動時「都要申請集會遊行」;北市府發言人李政軒表示,市警局已經說明,連署活動要申請集會遊行是源於卓榮泰、劉世芳,希望罷免活動能夠加強維安的需求。
台北市長蔣萬安受訪時也說,警察局是依照行政院及內政部的指示,在例行週報邀集分局長討論,針對近期各項罷免活動如何落實中央指示、確保活動安全,基於警政一條鞭,尊重警察局的專業。
但卓揆在立院受訪時指出,劉世芳已經非常清楚說明,他不再重複。他強調,若是北市警方無法理解所謂真正保護人民安全的意義與合理做法,他會請劉再明確指示一次,必要的時候做出必要處置。
劉世芳︰警方保持中立 保障人民選舉罷免權利
劉世芳前天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說,不管是哪個政黨或公民團體,如果要在公共場合設置罷免攤位,內政部希望能保障他們的安全,沒有要求罷免團體擺攤位時要依據「集會遊行法」申請,「擺攤位與集會遊行是不同的概念」。
媒體昨詢問劉世芳,罷免活動是否適用集會遊行法?她重申「沒有」,但她也表示,有沒有適用集遊法,內政部都尊重;她了解台北市政府的單行法規中,對於集會遊行有比較嚴格規定,例如需要提出新台幣三萬元保證金、一週前提出,這會造成人民團體誤解。
她強調,相信台北市警局是基於維護安全,所以提出此做法,但無論如何,警方都保持中立,警方在保護人民安全時,也要保障人民執行選舉、罷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