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新法今生效 柯建銘:提釋憲、暫時處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預告,今天將前往司法院遞狀,針對「選罷法」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記者陳昀攝)
未來罷免案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
〔記者陳政宇、陳昀/台北報導〕賴清德總統十八日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今天生效,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表示,關於憲法所賦予的所有救濟程序,黨團早已超前部署、做足準備;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預告,今天將前往司法院遞狀,針對「選罷法」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
藍白立委去年底挾人數優勢,通過罷免連署加嚴的「選罷法修正案」,三讀條文要求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行政院提出覆議,十一日被立法院否決,賴總統十八日依法公布修正條文。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新法將於公布日起算至第三天生效。
據轉述,柯建銘昨在民進黨中常會表示,民進黨團今將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
柯建銘受訪透露,民進黨團今天上午將先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將前往司法院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和釋憲,這都是標配,程序就如同國會擴權修法時一樣,屆時會有暫時處分的裁定庭,判定暫時處分後再進入釋憲庭。
柯建銘說,眼前的表決贏,不是真正的贏,民意最終會制裁,才是真正的輸贏;藍白否決覆議案無異於繼續自掘墳墓,也為大罷免的浪潮增添柴火。
吳思瑤:依憲法救濟 已做足準備
吳思瑤也說,「選罷法」新法公告後,法律效力就已經發生,關於憲法所賦予的救濟程序,行政團隊已提出覆議;至於後續的釋憲及暫時處分等,黨團很早以前就已做足準備、超前部署,都有妥為因應的整套做法,也會循往例陸續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