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爭議法案救濟 執政黨內建議公民複決
藍白立委強勢通過「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三項爭議修正案,執政黨內有發動公民複決的聲音。(資料照)
柯建銘開嗆:現在就可發起公投解散國會
〔記者謝君臨、陳政宇/台北報導〕藍白立委強勢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三項爭議修正案,對於執政黨採取何種救濟手段,朝野隔空過招。執政黨目前已提到由行政院提覆議,以及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等方式;黨內亦有建議可考慮透過公民複決來處理亂象。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五十七位)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在國會藍白多數下,難以通過。行政院昨已針對憲訴法先提出覆議案。
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依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包括總統及五院等,或四分之一(廿九位)以上立委認為法律有牴觸「憲法」者,得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但藍白推動的新版憲訴法若生效,在目前大法官僅有八位的情況下,憲法法庭將因人數未達法定十人的開會門檻而實質癱瘓。
執政黨內也有發動公民複決的聲音。依據「公民投票法」,人民可以用公投方式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關法律之複決案,於公投結果公告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不過,依法最快今年八月才能舉行公投。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更直言,今年可以舉行公投、甚至現在就可以發起,以民意和人民力量解散國會,因為解散國會必須要立法院提倒閣後方能提出,而掌握國會多數的在野黨目前根本不可能發起;不過,既然公投可以修憲、當然也能解散國會,「複決這三個法案幹什麼?直接全面改選是最快的,這是重大政策」。
釋憲、暫時處分 將是後續行動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民進黨中央與民進黨團沒有針對公投進行討論,橫在眼前的是針對三大惡法循憲法規定進行覆議、暫時處分及釋憲。
吳思瑤評估,眼前可進行的救濟步驟,包括覆議、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而訴諸公投案則是較後面的事情,黨團在法案通過的前後,一直與府院保持密切的溝通對話,目前就憲法授權、能夠啟動的各項救濟程序尋求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