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重開羈押庭 柯文哲7000萬、沈慶京1億交保
北院昨天重開京華城弊案羈押庭,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交保金提高為7000萬元;圖為柯文哲於開庭前步入法院。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日前依貪污等罪起訴前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柯等五名在押被告並獲交保,北檢不服北院裁定,對柯等四人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柯、沈與應曉薇、李文宗 均須電子監控
北院深夜十一點半重新裁定,柯文哲保金提高為七千萬元,沈慶京提高保金為一億元,應曉薇提高保金為三千萬元,李文宗保金提高至兩千萬元。
裁定並指出,四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須電子監控。四人如未能於今天下午五時前具保,仍須羈押。
檢辯昨在地院更裁庭中激烈攻防,柯文哲還在庭中打出悲情牌,指父親病重,自己絕不會逃亡;檢方則稱,即使交保金提高至一億元,或配戴電子腳鐐,指難保柯若交保在外,不會和在通緝中的「橘子」許芷瑜串證。
北檢偵查本案認定,柯文哲涉嫌圖利財團逾百億,收賄及侵占政治獻金等犯罪所得共九三七一萬元,廿六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等多罪起訴柯等十一人,並對柯求刑合計廿八年六月最重。
北院則指出,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罪嫌重大,圖利京華城致獲得一二一億元不法利益,但檢方未指出通緝中柯的秘書「橘子」許芷瑜涉案情節,五人均無羈押必要,廿七日凌晨裁定柯三千萬元、沈四千萬元、應一千五百萬元、李八百萬元、彭五百萬元交保,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
檢方除認罪的彭之外,對柯等四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日以四大理由認定北院裁定不當,包括北院原裁定未敘明柯等四人何以無羈押必要性?也未具體說明,為何具保等手段即可防止四人逃亡。
高院也認為,柯等四人具保金額與造成逾百億元法益受侵害、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北院均未妥適說明,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