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2010年當選市議員 即放棄加拿大籍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質疑有雙重國籍,應曉薇委任律師昨聲明澄清,應於二○一一年二月十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同年五月十日經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認證。(應曉薇律師提供)
〔記者楊心慧、陳彩玲、林嘉東/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檢方起訴後獲准交保,昨辦理交保作業時,卻傳出她疑似擁有他國護照,而遭質疑具雙重國籍。應曉薇昨由律師發聲明強調,她於二○一一年已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十四年前已確定無該國國籍,並無除中華民國護照以外的所謂第二本護照。
隔年多倫多辦事處認證 加國護照已註銷
應曉薇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北檢起訴,台北地院前日裁定一千五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應曉薇辦理具保遲至下午四點才完成,引發外界質疑,應是因持有兩本護照導致辦保程序延宕。北院為此表示,合議庭將於卅一日開庭訊問應曉薇。
應曉薇昨聲明指出,她於一九八一年間隨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擁有該國國籍,二○一○年底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前往加拿大駐台辦事處申請放棄國籍,於二○一一年二月十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並於二○一一年五月十日經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認證,已於十四年前確定無該國國籍,該護照業經繳回註銷,並無除中華民國護照以外的第二本護照。
聲明表示,依據《國籍法》,擔任民選公職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他國國籍程序及取得證明文件,應曉薇完全符合法令規定。
境管與法院多方確認耗時 導致交保延宕
聲明並強調,應曉薇早年因曾持當時擁有之加拿大護照以改名前之舊名「應秀萍」進出國境;此次交保程序延宕,是境管單位為此需與法院多方確認、耗費多時所致;外界為此憑空揣測,衍生所謂應曉薇有第二本護照的錯誤解讀,與事實不符。
聲明強調,台北地院已就上開疑慮訂十二月卅一日開庭調查,律師將攜帶上開文件前往法院詳細說明,為恐外界一再訛傳不實事項,影響法院判斷、損及當事人權益,特嚴正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