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藍營財劃法版本 周春米:不能看帳面數字
屏東縣長周春米(右)在議會答詢時,就財劃法闡述其看法。(記者羅欣貞攝)
屏東看似獲510億 但重大交通建設絕非地方能執行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各界關注,屏東縣長周春米昨天在縣議會答覆議員質詢時強調,若依國民黨的財政劃分法版本試算,屏東看似可獲五百一十億元分配稅款,但「魔鬼藏在細節裡」,重大交通建設絕非地方政府能夠承擔執行,還有健保、社福、教育、人事等支出都需靠中央支持,必須先確認中央與地方重分配後的比例,不能光看帳面上的數字。
高鐵等預算都比以往爭取多逾1.5倍
周春米指出,正值屏東重大發展百年關鍵時刻,高鐵、捷運、高屏二快等交通建設,都比之前爭取的預算規模多出一.五倍至兩倍,這絕非地方政府能夠承擔,需要中央、公路總局、交通部統籌。
屏東縣今年預算五百五十五億元中,包括統籌及一般、競爭型計畫補助款在內,縣府從中央爭取四百七十億元,和國民黨試算的版本相去不遠,周春米說,她了解議員希望屏東自有財源增加的立場,但在討論統籌分配稅款中央及地方可以分配多少之前,必須先釐清交通建設、社會福利、教育及健保支出等後續分配比例,否則屆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大部分移到地方,將牽扯到財政的紀律,地方政府需深切思考有沒有能力、人力、量能能夠執行。
縣府提4點建議 籲審慎通盤考量
縣府財稅局說,財政收支劃分法已逾二十五年未修,目前地方財政面臨自有財源偏低,以及財源分配機制未符合地方實際需求等問題,造成直轄市與縣市政府間的城鄉差距與經濟發展差異,修法有其必要,但資源重分配不能急就章,須審慎通盤考量。
屏縣府提出四點建議,包括應增加地方財政自主能力、各縣市發展差異的水平分配指標應該要更慎重、修法結果須檢視整體收支、中央地方事權分工有待釐清協商。
縣府表示,財劃法修正朝向增加地方財源,但地方政府恐因此增加財政負擔,中央政府籌劃經濟交通建設、國防經費等國家整體重大支出需要財政韌性,二者之間如何兼顧均衡,以及地方制度法中涉及的地方自治事項、自治組織如何調整,還有待中央研議,並與地方政府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