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推「呂禮詩條款」 媚中砍退俸擴及校級
前海軍艦長、退役少校呂禮詩赴中國讚嘆解放軍武裝,並稱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對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規範對象由退役將領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圖擷取自中國抖音,本報合成)
現行吳斯懷條款 呂少校退役不適用
〔記者陳政宇、謝君臨/台北報導〕前海軍艦長呂禮詩赴中國讚嘆解放軍武裝,並稱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規範對象由退役將領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昨也表示,他已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並建議退輔會檢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關於退除役軍官權益停止等內容。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政治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最重可剝奪月退俸;此即俗稱「吳斯懷條款」,呂禮詩以「少校」退役,並非適用對象。
邱志偉指出,領有終身俸的「校級」以上人員,退伍後仍與國家維持公法上關係,更應當有特殊忠誠義務,若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十九日已將草案列入今天院會報告事項處理。
沈伯洋:要升高媚中退役將校成本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的灰色地帶作戰,沈伯洋等人提修「刑法」外患罪,針對四種通謀行為訂定相關罰則,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包括:以公開聲明或其他形式,承認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有統治權者;聲明對他國之侵略不予抵禦者等。本案已於上月付委待審。
沈伯洋昨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現在真正羞辱軍人的,是這些到中國發表傷害國軍言論的人,若連最基本的忠誠義務都無法做到,國家對其忠誠義務就需要有所調整;若相關內容不夠嚴謹,這些人的發言就沒有成本,要升高做這些事情的成本,應該是重要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