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遞補立委爭議 白營舉南投前議員槓中央
中配史雪燕2021年遞補南投議員時未放棄中國國籍,南投縣議會(如圖)表示係依中選會函文辦理遞補事宜。(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李文馨、張協昇/綜合報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貞秀二○二六年有機會遞補立委,但被外界質疑仍具中國國籍,現行法令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昨指出,中配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示並無違法。內政部戶政司回應,截至史去職前,南投縣議會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史雪燕是中配 內政部:議會未陳報結果
黃珊珊昨受訪指出,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她已遞補就職且已任滿;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提出修法,或乾脆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回歸到國籍法,否則如何解釋之前史雪燕可以就職。
黃珊珊也說,過去有入籍未滿十年的中配考公務員因此未錄取,滿十年後考上也分發,「難道陸委會認為這些中配現在沒資格嗎?」她呼籲,陸委會應跟內政部好好溝通,要修法就拿出法條,不是用政治攻防,「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民政司表示,為避免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內政部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卅日已函請各民選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於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民政司強調,南投縣議會應於史雪燕就職議員前告知其如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不過截至史雪燕去職前,南投縣議會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縣議會:依中選會函辦理 勿責推地方
南投縣議會昨天回應,議會當初是依中選會函文辦理史雪燕遞補事宜,中選會應該對史是否可遞補議員的相關法令最了解,如果不能遞補就不應發函及公告,若須注意相關規定,也應註明,不應把責任推給議會。
史雪燕則指出,中配想取得身分證,必須出具放棄中國戶籍證明,因此她認為,中配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且政府若認為中配擔任公職要先放棄中國國籍,應該參選時就規範,不能說兩岸條例只保障參政權,等到擔任公職就得回到「國籍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