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羈押理由曝光 京華城弊案 朱亞虎坦承行賄
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裁定收押。(記者叢昌瑾攝)
柯大帳房李文宗 庭訊否認收賄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親信兼大帳房李文宗、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遭檢方依涉犯違背職務收、行賄等罪聲押獲准。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李文宗否認收賄,另涉背信罪;朱亞虎雖坦承行賄,但與同案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間犯意聯絡仍需釐清。
李涉收賄、背信等罪 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李文宗經訊問後否認犯行,惟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卷內事證,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尚待檢方調查釐清,不能排除仍有與他具利害關係之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
至於朱亞虎遭收押禁見部分,北院裁定提及,朱亞虎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但他的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具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他與沈慶京等人間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尚有諸多疑點釐清,在檢方查明真相前,朱可能為減輕罪責,有與共犯或證人勾串、逃亡之虞。
北院前晚召開近五小時羈押庭後,認為若對李文宗、朱亞虎採其他較輕微的強制處分手段,不足以擔保本案後續偵查,以及相關刑事程序可以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二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昨天凌晨零時許,李文宗、朱亞虎分別被上銬,在法警押解下快步搭上囚車,漏夜移送台北看守所,二人見有媒體拍攝的閃光燈,均撇過頭不予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