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黃珊珊錯誤引法條挺柯 自證有罪
民眾黨、黃珊珊主張京華城20%容獎合法之爭議
簡舒培列四點質疑 批民眾黨全黨法盲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民眾黨製作懶人包、立委黃珊珊也援引多條法令,主張柯給京華城的廿%容積獎勵不違法;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列出四點質疑,怒轟「民眾黨瞎挺柯文哲,全黨甘作法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也說,黃援引的條例根本是自證有罪。
民眾黨援引「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主張廿%容獎不違法,簡舒培表示,上過公民課都知道「直轄市」跟「台灣省」不一樣,民眾黨卻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台北市;引用法條只敢講有利的一半,忽略二○○一年落成的京華城根本不符「屋齡卅年以上、五層樓以下公寓」的條件。
游淑慧則說,黃珊珊錯誤引用都計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卻與八月廿九日沈慶京被約談當天,威京集團發出的新聞稿如出一轍,算不算與羈押中的被告隔空串供?
簡舒培第二點質疑說,黃珊珊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廿五條,主張「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包含容積率等,但京華城又不是台北市政府,憑什麼提出逾越法令的要求後,柯文哲還像小弟一樣幫忙親核公展、加速推動細部計畫變更?
游淑慧則認為,黃珊珊搬出北市都計自治條例第廿五條,等於自證有罪;因為京華城用的是都市計畫法廿四條「自提計畫」,市府和都委會只是協助審查通過,在黃口中卻變成是北市府認為有必要主動幫京華城案修的,一句話幫京華城解套,卻害慘公務員。
此外,簡舒培指出,「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管條例)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就是市府辦理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打臉民眾黨宣稱台北市沒有通案原則的說法,且土管條例在柯文哲任內的二○二一年修過三次,都沒有將京華城自創的容獎三項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納入,不修法讓全北市的建物都適用,更凸顯柯獨厚京華城。
簡:柯核文件時 黃是否說沒問題
最後簡舒培說,在京華城案加速推動的過程及三次便當會,黃珊珊都參與其中,現在以都計自治條例第廿五條來合法化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的行為,是不是當初在柯親核各項關鍵文件時,就是這麼告訴柯沒問題的?忙著用法律解套的黃珊珊,在京華城案的角色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