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共諜誘軍官出國 牽線中國吸收 前軍聞社中校「叛國」判5年半
前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當共諜,為中國情報單位在我國發展組織,桃園地院判處5年6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為中國情報單位在我國發展組織,前後收受十一萬七千美元及人民幣六萬元,曾三度邀約我軍現役軍官前往越南旅遊、安排由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幸未成功;桃園地院審理時,孔坦承犯行,法官怒批其行為「叛國」,幸犯罪未遂,昨審結將他判處五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檢調查出,孔繁嘉自二○○六年起,被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的邵維強(去年五月由金門地院判處十五年徒刑)利誘,協助其發展共諜組織,孔以其當時為現役軍人的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以提供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幌子,企圖誘使出國,讓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所幸未得逞。
桃院審理時,孔繁嘉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受國軍栽培,理應效忠國家,卻對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更以招待旅遊等方式欲吸收我國軍官,為中在台發展間諜組織,幸未得逞,其行為前後長達十餘年之久,背叛國家,嚴重危害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