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國家檔案局 賴清德:了解真相 避免悲劇重演
昨天是解嚴紀念日卅七週年,總統賴清德前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了解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情形。(記者塗建榮攝)
政治檔案應以公開為原則 不能藉故遮蔽重要資訊
〔記者吳欣恬、董冠怡、陳鈺馥/綜合報導〕昨天是解嚴紀念日卅七週年,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前往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稱國家檔案局)視察,了解政治檔案的開放應用情形;賴期勉國家檔案局,除非涉及國安、法律及人權案件,否則都應以公開為原則,不能藉故遮蔽重要資訊,務必讓國人了解真相,避免歷史悲劇重演。
秉持促進轉型正義 徵集、公開檔案
賴清德昨在行政院長卓榮泰、秘書長龔明鑫及國發會主委劉鏡清等人陪同下,前往國家檔案局。
賴清德致詞說,很感念民主運動前輩,前仆後繼地犧牲奉獻,凝聚廣大人民的力量,最後終於解除戒嚴。這些檔案是過去專制獨裁的政府,誣陷、迫害人民的紀錄,雖然斑斑血跡,何嘗不是當事人對民主運動留下的功勳?也是家屬探索親人受到迫害真相的紀錄,他要求國家檔案局秉持促進轉型正義的精神,化被動為主動,徵集各項檔案,除非是涉及國安、法律、人權,否則都應以公開為原則,不能藉故遮蔽重要資訊。
賴表示,不希望任何人用民主反民主,也不希望過去站在人民的對立面、跟極權主義站在一起的人,企圖想把國家帶往過去,期許國家檔案局提供國人了解歷史、凝聚國人力量,這才是通過促轉條例、成立國家檔案局的目的。
檔案局:九十九.九六%檔案已解密
國家檔案局長林秋燕指出,目前已有九十九.九六%的檔案解密,只剩廿六件尚未解密,列管未移轉的原本永久保密檔案計八案共四五五六件,函請機關在八月廿七日之前回報解密、降密的檢討情形。
林秋燕說,若經檢討後仍屬國安情報來源或管道,最慢四十年要解密,得延長保密者僅限三種例外,包括危害到對大陸情蒐的情報人員、嚴重影響國安或對外關係、影響對大陸的情報工作安全,須逐次報由國安會議同意延長,每次延長不得超過三年。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表示,原先永久保密未移轉的兩萬五千餘件政治檔案,預計將有九十六%以上得以解密,剩餘保密者依法每三年還要再檢討,相關檢討將在八月底前完成。關於開放監控檔案,檔案局已依法律規定,從七月底開始分批通知監控類檔案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