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攻防暫時處分 12大題激辯3小時
國會改革修法引發擴權爭議,總統賴清德、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監察院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昨召開準備程序庭,聽取4聲請人及關係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陳彩玲/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準備程序庭,聽取總統、行政院等四聲請人及立法院各自陳述對暫時處分的意見,十五位大法官全部出席,其中五位大法官在詢答時間,提出十二大題詢問雙方,經激辯近三小時,庭末意猶未盡,審判長許宗力宣示準備程序終結,聲請人與立院可於三天內提出書面補充說明。
詢答時間提問的大法官包括呂太郎、詹森林、尤伯祥、朱富美及蔡宗珍,主要問題為:行政院覆議不成後,若認為法案違憲,如何執行與解決困境?聲請憲法審查的憲法訴訟法依據?若總統拒絕立院邀請國情報告,立法院如何因應、是否會反制?反質詢的定義、有無違反明確性原則?刑法虛偽陳述罪是否違反明確性原則、是舉動犯還是抽象危險犯?立院意見是否在挑戰釋字五八五號建立的暫時處分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否有建立總統國情報告的義務?立院可否創設政府機關與人民的配合義務?
立法院機關代表黃國昌一開庭就提出程序意見,質疑憲法法庭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並抱怨開庭前夕才得以閱卷;許宗力四兩撥千斤回稱,暫時處分可以行準備程序,相關通知、聲請書都已上網或公告,黃也已閱卷,時間寶貴,隨即進入實體陳述意見階段。
柯建銘批立院私設刑堂 製造政治對立
庭訊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藍白三立委身為立院代表,卻公然在法庭說謊,聲稱國會擴權法案經合法完整程序、舉手表決是立法院慣例、尚未成立調委會,但實際上,上週就已成立鏡電視專案調查小組,昨也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的程序委員會,趁暫時處分前私設刑堂,製造政治對立。
藍委:抽象想像被未適用的法律侵害職權
立法院代表、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聲請釋憲理由虛無飄渺,抽象想像被尚未適用的法律侵害職權,憲法法庭不應受理,若大法官要凍結已公布的法律,須有具體的不可回復和重大損害性,且無其他手段可以避免等要件,本法案並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