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聲請許宗力、許志雄迴避 遭駁回
憲法法庭今日將開庭審理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案,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卻以立法院為聲請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為「機關代表」名義,向憲法法庭聲請大法官許宗力、許志雄迴避,憲法法庭皆裁定駁回。 (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日將開庭審理國會擴權法案聲請釋憲案,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卻以立法院為聲請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為「機關代表」名義,向憲法法庭聲請大法官許宗力(司法院長)、許志雄迴避,憲法法庭昨皆裁定駁回。
裁定指出,此二項聲請的聲請人是立法院,代表人為韓國瑜,機關代表為翁曉玲;許宗力、許志雄各自在自己案件迴避、在對方案件請假,由十三位大法官做成裁定。國民黨日前曾開記者會質疑有七位大法官是「綠友友」。憲法法庭表示,目前僅收到此二件聲請。
立法院聲請迴避理由是,許宗力曾就司法院釋字五八五號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五八五號賦予立法院國會調查權,有悖憲政體制,也反對賦予國會調查權與罰鍰的行政處分權,心證已成且有強烈立場,有偏頗之虞。
立院也主張許志雄曾於二○○四年十二月擔任政務委員期間,為三一九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提出覆議案,多次公開主張「由各政黨自行推薦、未經總統任命的真調會委員均為違憲」,全然否定立法院文件調閱權之外的國會調查權,明顯影響判斷,有偏頗之虞,且他曾是民進黨執政時的重要官員,難以期待客觀中立性。
指立院未提出具體事證
憲法法庭認定,許宗力、許志雄各自對五八五號解釋、真調會的意見,尚不足以顯示會有偏頗之虞,立院未提出任何足以合理懷疑二人不會以開放、公正立場審理本案的具體事證,不符憲訴法規定要件,因此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