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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藍白擴權4態樣 綠:亂七八糟的法律

藍白國會擴權四爭議態樣

藍白國會擴權四爭議態樣

2024/05/27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團指控相關條文恐有侵害人權疑慮。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列舉藍白擴權的四種態樣,包括:質詢、調文件、詢問、聽證。他說,藍白共提條文東抄西抄,就是一台「拼裝車」,有些有保障、有些沒有,有些是主席說了算,就是一部亂七八糟的法律。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藍白所提草案及於老百姓,還要會議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當作刑事犯罪處理,但刑事訴訟法第廿七條、卅一條規定,律師陪同沒有要檢察官、法官同意的,「到底懂不懂法律?」該條廿四日二讀時全國譁然,包括企業、所有台灣老百姓都哀傷,覺得這怎麼可以讓它通過?

條文東抄西抄 完全是「拼裝車」

沈伯洋直言藍白草案法條很亂,經分析有四種態樣。首先,第廿五條質詢部分,質詢範圍擴大,不聽話罰則出現,發動者是立委或委員會召委,對象以官員為主,但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九八號和憲法第六十七條的綜合解釋,質詢有機會問一般人,只是非常少見。他說,藍白說這條只針對官員,很有可能他們也沒有想得很清楚。

沈伯洋指出,質詢的發動條件沒有特別規定,很容易發動又不能拒絕,表示很容易成立「藐視國會罪」,人民可能會被罰錢,官員甚至會坐牢。

至於第四十七條調文件部分,民進黨立委黃捷稱之為「查水表條款」,可擅自要求部隊、政府人員、企業,甚至一般人民交出隱私,可能造成嚴重的國安洩密風險、迫害公務人員、窺探商業機密、侵害人民隱私,且「任何人」都可被叫到立院問話。

黃捷說:「若不提供資料,藍白立委就可能罰你錢,按次處罰、一次最高十萬元,可連續罰,直到你交出資料或機密為止。」

第五十條之一詢問部分,沈伯洋解釋,就是「我叫你過來問個話。」這是唯一一個沒有罰則的,奇怪的是,法條說可以找律師卻沒有罰則,「我猜他們漏訂了,就是東抄西抄,完全是一輛『拼裝車』。」

第五十九條之五聽證部分,沈伯洋說,這也是叫別人來問,可以針對一般人,人民會被罰錢,官員則有坐牢風險。

沈伯洋表示,這四種侵害人權的態樣要件都不一致,有些有保障,有些可以拒絕,有些是主席說可以就可以,有些是忘了寫,就是一部亂七八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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