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府代辦「福馬同城通」卡 陸委會︰曾以觸犯兩岸條例勸阻
(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陳政宇/台北報導〕中共為促統促融,近日由福建省政府推出惠台十三條措施,給予馬祖民眾預先儲值三百元人民幣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連江縣政府竟配合中共代辦「福馬同城通」,委由南竿、北竿鄉公所開放民眾臨櫃申請。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昨表示,當時有勸連江縣政府不應代辦、代收證件,若將個資交付給中國,可能觸犯兩岸條例,後來連江縣府說會送「一個數字」過去,後續還會再進一步瞭解。
詹志宏指出,今年三月初,連江縣政府接到對岸請託,說要協助代辦「福馬同城通」交通卡,連江縣府聯繫陸委會,關切此舉是否涉及兩岸條例卅三條之一的合作行為。
詹強調,陸委會當時回覆是,當然會觸及兩岸條例第卅三條之一,「我們有勸他們不應該代辦、代收證件」,同時提醒申辦此卡須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台胞證影本,等於把個人所有證件資訊,以及在中國申辦的手機號碼等,這些個資都要交付出去,縣政府、鄉公所收集民眾資訊交給對方,可能觸犯相關法令,當時有勸連江縣府不要再這樣做。
根據連江縣府公布資料,截至四月廿三日已有近三千人申辦,縣府代辦是否已經觸法?詹回應,連江縣府說「不會把個資送過去」,但因對方要製作卡片,所以縣府會送「一個數字」過去。
詹強調,假設連江縣政府仍把個資送中國,就會涉及兩岸條例的合作行為,包括鄉公所人員很可能都會被連累。
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批評,福馬同城通的發卡公司是由福州市政府一百%持股,等同於中國的國營企業,連江縣政府配合辦理,已涉圖利特定的中國廠商。副幹事長洪申翰指出,這樣一張木馬屠城卡,連江縣政府幫忙辦理,是在幫對岸做統戰的打手嗎?